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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2024-05-01   来源:
  

 
 
 
 
 
院发〔2018〕1号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管理,为学校大学生创业(包含学校老师主导,学生参与的创业)提供平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高校科技成果提供产业化服务。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创新创业相关的所有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创新创业管理工作。下设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及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及职能
  
  1.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总体把握学校创新创业方向,协调校内外创新创业相关资源。
2.执行专员:主管学校的创新创业工作,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整体开展水平。
3.各职能校领导:负责本职能板块深化创新改革发展,积极配合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
4.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统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策划与实施,联合各职能单位与二级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
5.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开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及效果的评估方案。
6.后勤处: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后勤保障,完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物业管理及服务。
7.财务处:负责组织做好创新创业专项工作资金规划,审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运用。
8.学生处:负责协助创新创业中心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9.科研处:负责学校师生的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制定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10.各二级学院: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统筹管理本院创新创业系列工作。
二、创新创业中心组织结构及职能
 
  文本框: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文本框: 办公室,文本框: 创新创业教研室,文本框: 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1.围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开展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 
2.组织申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创新创业、科技转化等信息咨询工作。
3.负责学校创新创业过程的指导、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等。
4.创新创业经费管理、制订发展规划、相关信息咨询等工作。
5.管理、统筹学校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第三章  工作要求及考核
第四条 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按照“学校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突出特色,资源共享”的开展原则,依托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特色,重点以先进制造、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为主,开展大学生的校内创新教育、种子培育、创业孵化园的功能,将重机电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打造成为西部一流的创业孵化园。
第五条 加强创业教育
一、把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教育必修课,统一规定学时学分,由教务处审定并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开设创业大讲堂,邀请知名企业家来校举办创业讲座,分享创业经历,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三、对学院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辅导员)进行创业教育培训。
1.邀请市内外创业教育专家进校开设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组织优秀辅导员和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2.制定长期的教师培训计划,分批遴选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辅导员外出进修,不断提升创业教育队伍的专业素质。
四、鼓励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教学改革,在传统课堂中融进有利于创新素质、创造能力培养的一切有利因素,将创业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
五、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多层次的立体创业教育体系,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社团活动、创业论坛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和创业能力。
第六条  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一、建设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利用我校周边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资源,建设校外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践基地;校内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
二、依托社会开展各级各类创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创业实践类活动,如:大学生创业调研、创业校友访问、创业团队孵化等。可适当将学生创业实习时间融入到课程实习和专业实习中,推动大学生的创业实践。
三、利用我校教师、学生的科研成果,在创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转化为可供实施的创业项目。重点遴选那些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与相关企业对接。
第七条  提供创业扶持
一、搭建创新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在校内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首期开辟15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初步建成若干个独立办公区域,免费提供网络、办公桌椅、资料柜,为团队商业洽谈免费提供会客厅,为团队培训免费提供多功能厅。创新创业孵化园内设立办公室,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服务。条件具备时,学校将继续扩大创新创业孵化园空间。第二期要扩容校内创新创业孵化园,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建立规范的初创孵化区、创业一站式服务楼、科技服务大楼等,将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园公共场所建设成为创业一条街。
二、设立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制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的用途和使用程序。大学生创新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校友和社会各界的捐赠(支持)以及政府等部门扶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金。
三、提供专业化辅导。建立由创业课程专职教师、创业团队指导教师和创业导师组成的高素质、多元化、专兼职创业教育工作队伍。聘请校内外创业导师,由学校发放聘书,逐步形成创业教育导师库。创业导师为创业团队的创业实践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四、积极争取并利用市、区有关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构建集校内资源、政府资源、社会资源支持为一体的资源支持体系。与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合作,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与社会互动的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五、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创建大学生创业综合性服务网站,为大学生提供包括优惠政策、法律事务、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流程、管理咨询等创业咨询和服务。
第八条  提供创业扶持,建立保障体系
一、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领导,将大学生创业工作列入校党委、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相关配套政策,制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实施管理办法》、《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建立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确定大学生创业工作的考评组织、被评对象以及相关责任人。做好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工作,定期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项目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要求退出。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大学生创业工作进行评价,保障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各二级学院工作评估体系,增设相关指标,在考核中加大对创业教育的关注度。
第九条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网络、广播等校内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优惠政策。广泛宣传校内外涌现出的学生创业典型、创业新星,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在校报开辟相关主题专栏,宣传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学期确保有相关专题报道在校内外媒体发表,以扩大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