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8〕3号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完善我校创业工作体系,创新我校产学研模式,特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资金来源的补充形式,旨在支持有创业意向、具备创业能力、创业项目可行性高的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展创新活动时的支持。
第三条 专项资金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 专项资金建立部门共管、专家评审、项目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实现资金使用的激励和约束政策。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初期来源主要由学校注资、上级拨款、社会捐资、企业资助等构成。专项资金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作为后续资金。
第三章 资金使用对象及方式
第五条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主要使用对象为学校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的老师和在校学生。第六条 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可在如下活动中使用:
一、 类创新创业大赛
级别 | 获奖情况 | 可使用专项额度 | 备注 | |
团队 | 指导老师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000元 | 1000元 | |
二等奖 | 2000元 | 600元 | ||
三等奖 | 1000元 | 400元 | ||
优胜奖 | 500元 | 200元 | ||
市级 | 一等奖 | 2000元 | 600元 | |
二等奖 | 1000元 | 400元 | ||
三等奖 | 600元 | 200元 | ||
优胜奖 | 300元 | 100元 | ||
校级 | 一等奖 | 5000元 | 800元 | |
二等奖 | 3000元 | 600元 | ||
三等奖 | 1000元 | 400元 | ||
参与奖 | 500元 | 200元 |
项目 | 项目内容 | 年度可使用专项额度 |
线上服务平台建设 | 建设费用 | 200000元 |
软件费用 | ||
上网费用 | ||
维护费用 | ||
孵化基地线下建设 | 场地维护费用 | 50000元 |
物业服务费 | 180000元 | |
宣传布置费 | 50000元 | |
基础设施费用 | 50000元 | |
场地租赁补助 | 实际发生额进行补贴 |
项目 | 项目内容 | 单次使用额度 | 年度可使用专项额度 |
师资费用 | 师资再教育费用 | 3000元 | 20000元 |
创业导师会务、报告费 | 800元 |
第四章 资金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创业资金由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管理及制定资金的具体实施细则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第八条 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授权创新创业中心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管理小组,负责创业资金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定期向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汇报资金运作情况。
第五章 资金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符合创业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申请人(团队)按创新创业资金具体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提交创新创业中心。第十条 创新创业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受理创新创业项目的申请,并根据创新创业资金具体实施细则提交创新创业领导审批。
第六章 资金运用及监督
第十一条 创业项目团队按照创新创业资金要求运用资金。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二条 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要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范围之内。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拒绝监督、检查的项目取消其资金支持资格,并追缴前期注入资金。
第十三条 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要按照季度、年度提供项目运营情况资料,同时接受管理小组的年检。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创新创业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