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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2024-04-26   来源:重庆发布
       我国现行有效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六方面:
        ① 不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经过近年三次调整,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5万元。2022年还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收入的增值税。
        ②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多次调整,不断加大减免力度。到2022年年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实际税负就是2.5%;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仅为5%。
        ③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这项政策不仅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还扩大了“六税两费”的适用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从今年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④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度新购置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可100%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单位价值的50%,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时进行税前扣除。
       对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下新购置的设备、器具,是延续的老政策,从2018年到2023年,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
        ⑥ 加大了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今年4月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还可以分别自2022年4月或5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